一群愤愤们就知道满嘴乱喷,说人家西方国家公务员素质多高,法官,检察官多么的优秀,我们社会保障制度多么的差,公务员素质多差,能力多差。那我想问你们,你们知道欧美国家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在整个社会的层次吗?知道香港一个法官的工资是人均收入的多少倍吗?知道我们国家很多法官拿着两千多的工资,收入甚至不如一个装修工吗?这样的待遇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按照某些傻粪的逻辑,把公务员工资降到1000多,不愿意干的就离开,这样我们的执法队伍,检察官,法官队伍只会越来越差!知道我们单位很多法律业务比较好的人都想离开吗?我们老大为了留住人才,规定五年之内不许走。只有这样才能留住稍微有点能力的人,但是五年之后呢?别说什么你不干有人干,一个优秀的检察官,法官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培养起来的。很多单位的业务骨干不是招个新人,几个月就可以顶替的。非五年,十年之功根本不可能培养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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