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妇十八年冤情谁来解

  七旬老妇十八年冤情谁来解
  我是一位70岁的农村老妇,十八年来我的冤屈和一些政府官员在处置我的事情上的不公平、不公正,时时萦绕在我的心头,在我余下的不多日子里,回忆让我一天也不得安宁!我衷心的希望能遇到好心人,能关心我、关注我的事情,为我主持公道,还我一个事实的真相,给我公平、公正的待遇,让我能坦然闭上眼睛结束我的一生!
  我叫李玉元,女,现年70岁,汉族,小学文化,清水乡苏邓村十组农民。老伴多病,无劳动能力,靠我照顾,家里还有一个残疾儿子,至今未婚,靠我养活,家中一贫如洗,生活特别困难。
  我和我儿的黑色星期四
  1996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我去清水乡政府办事,听说我要找的领导不在,我就在乡政府大门外等候。9时许,我看到乡政府的吉普车开出,以为内有我要找的领导,就跑上前招手,示意停车,待车停下,司机王勇气势汹汹下车,二话不说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我一顿拳打脚踢,我头面部、腰部、腿部多处受伤,临走时,又重重地挥出一拳打在我的嘴部,顿时我的嘴里献血直流,3颗牙齿被打落,唇部被撕裂,昏倒在血泊之中。经周围乡亲们的紧急救助,我活了过来,周围的乡亲们被乡政府的工作人员疏散了,远远的看着我,我忍着巨痛从血泊中爬起,因前门牙被打掉,嘴部撕裂肿胀,我无法用语言表达我的冤情,只好用捡来的墙皮在乡政府门前的马路上书写刚刚发生在我身上的暴行。中午时分,我残疾的儿子张德龙得到我被打的消息,来到乡政府找领导询问事情的原委,四处打问,才于下午四点在清水乡卫生院办公室找到正在打麻将的打人司机王勇、乡长陶志会、计生干部等四人,陶志会乡长让我儿到大院里说话,出来后王勇主动道歉并寻求解决办法,我儿要求王勇出钱为我治病,但陶乡长态度强硬说一分钱也不能给,说我是防碍公务应该被打。我儿说你们的工务就是上班时间打麻将吗?陶乡长听后大怒,一把撕过我儿,将我儿的头往树上连续撞击,我儿站不稳坐倒在地,他又一把撕过我儿,将我儿的头夹在掖下拖行30米后,高高举起重重摔在砖块堆上,扬言要把我儿送到司法所拘留,在撕扯过程中又一次将我儿的头在司法所门口的树上多次撞击,导致我儿脑振荡、腰部受伤,残上加残。之后我儿腰部在八年内不能直行,被确诊为骨折性腰椎间盘突出。更可恨的是第二天,陶志会乡长带了七八个乡镇干部到我家威胁我们,不许我们去告、去找、再给他找事,否则要我们家破人亡。(有撕拦的衣服做证据,在场的有丁克忠乡长、计生站站长彭志和等正在上班的政府多名工作人员做证)。那时迫于陶乡长的淫威和我娘俩身体都受到重伤,无人照料,我们没有能力去讨要公平。十八年了,我多次在多个单位找陶志会讨要说法,他说你去告我吧,告下了我给你解决!我凭着自己的微薄之力到处找法院找领导告了十八年,都没有告倒他。记得有一次,我找到农牧局,一看到他就赶紧上前向他讨要我儿的治疗费,他就追撵着打我,被同行的另一位领导拦住了。试问:我们的政府还是不是共产党的政府,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老百姓的事儿找政府连话也说不上,就被毒打一顿,还说是打得对,工作时间打麻将是乡镇干部的主业吗?此种职业素养的干部还能坐在领导的位置上吗?这样的强盗领导不但没有因此事受到半点纪律处分,反而一次次的升官,摇身一变现在竟成了市政府的官员。
  星期五
  我带着家里唯一的五元钱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来到武威市公安局法医门诊做伤情鉴定,但因我没有足够的钱,未能拍成鉴定中最重要的头面部和腰部的X光片,仅看了我浑身被拳打脚踢造成的软组织挫伤,并做了详细记录,但大夫嘱咐我要尽快去拍头面部和腰部的X光片然后拿来进行伤情鉴定,鉴定费是50元,我牢牢记在心里。
  星期六
  我多方筹借了50元钱,考虑到身体的不便和进城需多花的路费,一大早我就去了清源镇卫生院(即凉州区第四人民医院)拍片,给我拍片的医生是清源镇卫生院的盛玉虎大夫,他为我认真拍了头部和腰部两张X光片,并嘱咐我下午一上班过来取片,还说片子给我后我可以自行处理,医院不再负责。下午我来取片时,盛玉虎大夫说片子必须由主治大夫看过后才可以带走,并陪同我一起来到主治大夫沈斌办公室,沈斌看过片子后,没有跟我说任何有关我病情的分析及治疗方案,只说要留下X光片做档案,待处理我的事情的时候再给我。
  3个月后“被精神病”
  9月30日,我要片持续了3个月,沈斌院长莫名其妙地为我出具了一份精神病(躁动型)的诊断证明,且不问沈大夫有没有专业医师(精神病诊断)的资格证书,在没做任何询问和调查的情况下就把我“精神病”了,我不明白,这一期间沈斌院长给我看病开的都是治疗跌打损伤的药,在没有半点征兆的前提下,却为我出具了这样一份精神病的诊断证明,这对任何一个健康公民而言都是对他人格尊严极大的侮辱和践踏。
  被消失的X光片
  自此,我没有再见到过我自己伤情的X光片,光片在盛玉虎大夫手里直接被交到沈斌院长的手中就消失了。后我多次找沈斌院长要我的X光片,起初他以封存存档为由不给,几天后陶志会乡长参与此事,沈斌便编造各种理由说找不到了,在我多次索要下,他解聘了盛玉虎大夫,并说我的X光片跟着盛玉虎大夫丢失了。十八年了,我不知道我当时的伤情究竟是怎样、我的X光片究竟经历了什么?试问老百姓看病的知情权究竟该由谁来保障?白衣天使们的职业操守究竟在哪里?白衣究竟护庇着这些下流无耻的抢匪做了多少见不得光的勾当?
  无奈而无助的鉴定结果
  在要片无果的无奈中,为了要到我的鉴定证明,我将全家仅剩的口粮——一麻袋粮食,卖了50元钱,步行5个多小时来到武威市公安局法医门诊取回了3个月前检查的那份鉴定证明,鉴定的医生告诉我因为没有那些重要的X光片仅凭当时肉眼可见的伤情,只能鉴定为轻微伤。一个与真实情况不符的鉴定证明,一个“被精神病”的帽子让我在极度痛苦中度过了十八年,也为日后的司法程序埋下了许多不公平的因素。
  3年后“若隐若现的司法调解协议书”
  1999年10月21日,我接到清水乡乡长王永平的通知,让我到清水乡司法所办公室解决我的事情,(办公室里还有财政所所长刘永发,乡政府司法所所长王俊虎、乡政干部张光军、人大主任周仁德)王永平要我拿出看病花费的票据,承诺给我报销药费,我东拼西凑才找出当时看病花费的2000元票据,(还有的看病的票据和路费都找不到或者根本就没开)。他们说其中有300元已经给我了,可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时,我才知道原来这叫司法调解,王永平表示此次调解过后,今后的花费找王勇处理和乡政府再无任何关系,并拿出《武威市清水乡司法所调解协议书》第二页给我看,并让我签字,我没有见到第一页,以为是在和乡政府签协议,给我报销看病的药费。在他们一伙人的催促下我在协议书上签署了“同意调解,不找乡政府”的字样,并且我在签字前再三强调王勇不在场,我不同意调解王勇欧打我一事,在场的人都听到了。王永平说:“我们只是为你报销你的医疗费用,你和王勇的纠纷由法院处理。”我就放心了。第三天下午,苏智(本村书记)、李科(乡政府干部)、王俊虎(乡政府司法所所长)、张德福(本队队长)来到我家,让我写“收到清水乡司法所报销药费2000元”收条一张,收条我写好就被王俊虎收走了。接着,王俊虎交给我现金1400元,张德福又给我现金82元,并说给我给清了,我急忙询问我收条打了2000元却只给了我1482元,另外的518元钱呢?王俊虎和李科回答:“交了统筹费了。”我对此表示不满,要求他们给付我签字的2000元收条,没有得到支持。而此时,他们将《武威市清水乡司法所调解协议书》呈现在我面前,这时我才看到了这份调解协议书的第一页,上面的协议双方当事人是我和王勇,他们说因为我在上面签了字,协议已经生效,我看到王勇在协议书上签着“同意一次性调解”字样,我再询问就没有人给我回答了。我感到乡政府把我欺骗了,带着一身的伤病和无限的恐惧却无处申冤。请问:司法所的调解程序是倾向政府人员而欺压老百姓的吗?调解协议可以明显地看出第一页和第二页稿纸不符,以这么明显的欺骗性欺负我们没文化的农村人,是什么泯灭了这些党员干部执法的良心呢?我不知道这样违背真实性的调节协议在法律面前到底有效吗?我不得而知,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胡锦涛总书记曾说过不让老实人吃亏,我相信我们真正的党中央政府领导不会糊弄老实人,让老实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吃亏!另外,政府官员先让我打收条,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扣我治病救命钱财的行为合法合理吗?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直接受到政府官员的侵犯,我只有再次申冤了!谁能为我做主?
  18年6次诉讼路
  第一次:2001年5月18日,王勇殴打我一案在凉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我没有公安部门出具的真实的诊断鉴定,加之那份不平等协议,(2001)武清民初字第4号《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王勇赔偿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费等费用人民币2000元,而且注明司法调解已经给付,并且驳回我的其他诉讼请求。第二次,我于2001年10月9日上诉至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我的后期治疗费用,中院因无据证实我所患病是被王勇殴打所致,又不予支持。维持了原判。第三次,2003年《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驳回再审通知书》中提出:1、关于清源卫生院将X光片丢失的问题,因拍片的工作人员被解聘而查无实证为由,不予采证。2、关于我的伤情,法院采信当时藏匿我X光片的沈斌大夫的证言,说是皮肤擦伤和皮下淤血,未见头颅及腰椎损伤,对我的神经性头痛、牙齿掉落等情况都做出与外伤无关的判断。3、对我的继续治疗费用也以无法确认为由被驳回。第四次,2005年12月24日,我又申诉到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我申请再审的理由不成立,维持原判。第五次,2012年11月12日,《凉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凉民初字第938号判决中,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判决清源镇中心卫生院赔偿我的拍片费50元,赔偿我的精神抚慰金3000元,共计:3050元,清源卫生院至今也未履行。第六次,2013年5月23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决。六次申诉,已经把我从50多岁的妇人变成了满头白发的老太,因病返贫的家庭生活和官司的压力太大了……这些年来,我从来没有中断过因那次被打而造成的神经性头痛、腰痛、腿部疼痛及牙齿掉落及松动带来的一系列花费,没有谁给过我赔偿和安慰,只有我和我的残疾儿一起挣扎着度日,我含着冤拼着命等待着有一位好领导的出现,能让我的事情有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如今在习主席领导全国人民的今天,所以再提想请好心人为我支招,好领导为我做主,惩治这些官官相护的腐败分子。
  我的请求
  今年,我已明显感到自己的体力不支,细数过往的岁月,看看自己的维权路,充满了艰辛,但其中也不乏好人们的帮助,如:市政府的胡福山主任来我家了解情况时,看到我家生活的窘境,拿出自己的钱救助我,让我非常感动;残联的工作人员为我的残疾儿康复腰部损伤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这里我都特别的感激。我相信共产党领导下的市政府是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政府,也是带领我们农民兄弟们一起迈向小康社会的领导人、带头人,对于象陶志会、沈斌这样的干部,我肯请相关部门对他们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对党内的“老鼠屎”和“害群之马”要严格清除,不要让这样的人在领导干部的岗位上不做人事,为保全自己的官位而昧着良心做伤天害理的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幼稚园的小朋友尚且知晓,沈斌、陶志会却拿着国家的奉禄残害百姓和残疾人,天理难容!年近古稀的我,没有别的愿望,只有一颗爱国爱民的心,我请求:中央政府和高一级法院给我做主,为我申冤,拨乱反正,主持公道,让打了我儿的陶志会公开向我儿道歉,对我儿莫名被欧事件,赔偿我儿十八年的治疗费、因被打造成抑郁的精神损害费、误工费等。追讨对沈斌藏匿我的X光片给我造成的身体、家庭生活、精神等一系列问题的赔偿,并对给我出具精神病诊断证明一事,向我公开道歉。请好心人和好领导们为我们一家老、小主持公道,拨开笼罩我们这一家的乌云,还我们一个明亮的、有阳光照耀的天空。
  联系电话:13014160379(李玉元)
  联系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清水乡苏邓村十组13号
  邮编:7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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