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首先,这本书的命题我觉得有点大,一个年代所能发生的事情不是用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就能诠释明白的,更何况我不认为我所写出来的东西能让各位看官看到一个完整而细腻的年代。但我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词,能比年代这两个字更好的表达出我想表达的思想和故事。
再者,我所要阐述的不是一个年代的故事,也不是一群人的故事,我想要的是一个由三个年代里无数个站在风口浪尖上的社会人组成的故事,从这个故事牵引出,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微妙的关系。
既然要开始讲故事了,我必须要说一下我对“社会人”这三个字的理解。我们不能片面的认为混社会的人就是坏人,是垃圾,会带坏小孩,会危害社会。社会人他也是人,有妈生,有爹教,他们也是这个这个社会组成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缺少绿林好汉,他们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走上了江湖这条不归路,有的人中途退场,有的人却走到了最后,这条路不是所有人都能去尝试的,我相信能走上这条路的人,必然也都有着他的艰辛。为什么视角会选择这样一个群体?我觉得这些人的变化在时代的洪流中,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也算是最能诠释年代这两个字的。我写这些人的故事给大家看,一方面是想与各位看官分享我所看见的听见的故事,一方面是想让大家听完我的故事能有所深思。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像有些人看完古惑仔,上街砍人,我们能说是电影的错吗?我想古惑仔的导演他想要表达的一定不是教唆年轻人去砍人。
我所要说的故事发生在我出生的城市,我把他分成了三个部分,也可以说是三个年代,九十年代初(87-94),九十年代末(94-00)和二十一世纪初(00-06)。九十年代初的故事,我多以听说为主,九十年代末的故事,一半是听说的一半是看见的,至于二十一世纪初的故事,多半都是我亲眼所见的。这些故事里的一些人物有着真实对应的人,这些故事中的事情也有的都是真实的,但我毕竟是一个讲故事的,我需要把这些事和人串联在一起编成一个故事,所以这里必不可少的有着一些虚构的故事。
第一部 九十年代初——独领风骚
第一章 萨拉热窝事件
我所要说的故事,发生在我出生的那个县城,并且那时我还没有出生。
我不知道人们所理解的九十年代初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环境,但在我眼中,那个年代,淳朴,动荡,充满了机会,如果非要我找一个形容词,我想到了一本书名——《血色浪漫》
1987年,张万军二十三岁,故事从这个阶段开始说,可以说是我的一个失误,他之前的故事因为年代过于久远我已经无法考证了,所以我选择从他二十三岁这一年为起点,来叙述张万军仅仅用了七年年的时间,就走上了这个县城所有人从来都没有达到过的高。,或许张万军在七年后走下神坛的那一刻,也都没有想到过他已经成为了这个县城,自他之后所有社会人所仰望的标杆。
从我父亲那一辈人的叙述中,张万钧给我的印象个头并不高只有一米七左右,或许在那个年代从小需要干活,所以张万钧非常的壮实,并且有着一身小麦色的皮肤,一头毛寸显得非常干练,如果你走在马路上看到这样一个人,他一定不会让你觉得这是一个社会人,我觉得这样一个形象更容易让人联想到的是特种兵。
让我们把画面切到87年一个初春早晨的马路上。
张万军一个人走在马路上,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短袖,他的脸色不是很好,或许因为昨晚一夜没睡的原因显得有点憔悴和苍白,早晨的凉风并没有让他清醒过来,他的左手还拎着昨晚喝酒打架时穿的外套。
路上开始有陆陆续续的学生背着书包去上课,张万军看着这些孩子们,突然想到自己,从初中毕业开始就偏离了家里人的期望,认识的人大部分都是一些社会上的人,日子一直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混着,一晃眼这都几年了,对象也没有,工作也没有,总觉得自己会混出个名堂,事实却不是这样,有时候想想自己的确挺混蛋的。。。。。
“万军,你这是刚回来啊?又一夜没回家?”
一句话把张万军又拉回了现实,家门口菜市场卖早点的的阿姨关心的问着张万军
张万军很明显的愣了一下,他没想到从派出所这么快就走回家了,张万军笑着回了一句
“嗯,昨晚和几个朋友喝酒喝了一夜。”
虽然嘴上说着的话,感觉卖早点的阿姨有点责备张万军的意思,可是从阿姨的脸色露出的却是笑容,可以看出张万军在左邻右舍眼里还是不错的。
很快,张万军走到了家门口,大红色的铁门敞开着,一条身上乌黑四条腿却像穿了白袜子一样雪白的小狗从家里窜了出来,看到张万军后摇头摆尾的跟在他身后,时不时还趴在张万军的小腿上,影响张万军走路。
“黑白,到边上去。”
张万军随口对这条叫黑白的狗说了这么一句,一边走进了院子里。家里的大木门也开着,张万军的妈妈穿着拖鞋,正在客厅扫地,听到张万军说黑白的声音,也抬起头看到张万军回来了,一眼看到张万军身上的脚印,饭菜汁什么乱七八糟就知道张万军昨晚喝酒还打架了,这几年张万军这样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没头破血流的回来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说多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反而还吵架,在张万军的妈妈眼里,张万军还小,随着年龄的增长,张万军会慢慢变好的,她万万没想到的她儿子日后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你昨晚去哪儿了,到现在才回来,你还没有黑白听话,一会你爸看到你不得把你头打开”
张万军听着他妈妈说的话,顺手把衣服扔到了凳子上,找了双拖鞋换上,有气无力的说
“昨晚喝了点酒,搞迟了,没事。我先睡一会。妈,白天就别叫我了。”
说着,张万军就进了自己的小房间。关了上房间的门。
张万军的妈妈前几年自己开了个小卖店,家里条件总的来说还不错,后来家里因为盖房子小店就关了,之后一直没有工作,在家待着,张万军的爸爸算半个个知识份子,这几年和几个叔叔搞点小工程,虽然大钱挣不到,但在那个年代已经算不错的收入了。他们父子俩从张万军初中毕业后,就很少说话了,主要是张万军的爸爸不善言辞又气张万军不好好上学,所以每次父子俩一说话就呛,现在干脆就很少说话了。
晚上张万军又从家里出来,和两个朋友聚在一家大排档,谈论昨晚的事情,像昨晚那种事情,喝酒喝一半和隔壁桌的人因为一些小的摩擦而大大出手,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个插曲,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每天都有类似于这样的事情发生,打完就过去了,又没有什么不共戴天的大仇,不需要掐的你死我活的,甚至有时候掐着掐着还会掐到一起喝酒。
“吃饭之前先把钱掏出来,别像上次一样,钱不够。怪丢人的。”
张万军这桌子人里有个长得挺白净的小伙子说到,边说着还边从口袋里往外掏钱,一掏一大把零钱,全扔桌子上了,看样子这个白净的小帅哥年纪和张万军差不多,不过看他说话的口气,也是个惹事的主。昨晚打架的事就是他挑起来的,昨晚隔壁桌吃饭吹牛逼,说什么天王老子来了又怎样,他酒喝多了上完厕所回来刚好听到了这句,跑过去搭了一句,天王老子在这!好了,捅到马蜂窝了,就这样两帮酒喝多了的小青年乒乒乓乓打起来了,幸亏都酒喝多了,拳头都软绵绵的,不然打出事情了,又一逼叼糟。
“没钱,没钱,这尼玛吃个饭还要凑钱,我发现每次和你出来都这样,妃子你他妈故意的吧”
说话的这位叫十三,为什么叫十三呢?十三从小喜欢水浒传里面的人物,特别崇拜方腊,梁山一百零八将打方腊的时候方腊手底下只有八大天王,最后方腊却和梁山拼到两败俱伤,所以方腊一直是十三的偶像,方腊还有一个名字叫方十三,十三就因此而来。别看十三一脸憨厚相,可是听他说话一点都不憨厚,估计这位也是个大刺头。他嘴里喊喊的妃子就是刚刚掏钱扔桌子上的帅小伙,因为长得白白净净,又喜欢和张万军天天黏在一起,所以十三就说张万军上辈子如果是皇上,你一定是皇上最爱的妃子,这句话导致之后妃子这个名字跟了他一辈子。
“我看你是皮痒了,我帮你松松皮”说着妃子就开始摸酒瓶子。
“昨晚还没闹够?我看妃子就是是闲不下来。听说前段时间市里的那个李亚被抓了”张万军笑骂着说了这么一句,说完就自己喝了一杯啤酒。
“他爹市政府几把手的那个?他不是狂的很嘛,听说市中心那一带就他耍的最大最欢,他老子给他顶着,怕鸡巴”
十三一脸不屑的说着,顺势抽了口烟,看着手里的烟头,面色一换,又说到
“不过想想这些人,过的日子才叫日子,有酒喝,有钱花,上头还有人顶着,我们就苦逼了,喝点酒还要凑钱”
一句话说完,三人都安静了,钱,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没有收入,光靠在社会上混,有一餐没一顿的不是事情。
三个人一边吃着饭,一边想着从哪里可以搞收入,这个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可以解决的,但是又是必须立马解决的。三个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军哥”
这时从门口进来一个个头与张万军差不多但却消瘦很多的年轻人,看上去他比张万军三人要小两三岁,进门喊了声军哥,就直接坐在了桌子边上。
“瓜皮,今晚怎么来这么迟?”张万军递过去一根烟烟,问道
“我们家老头子不让我出来喝酒,磨叽了半天”叫瓜皮的青年,一脸的无奈的说着“三个哥哥,我刚进门看你们怎么愁眉苦脸的,没钱结账啊?”
瓜皮是张万军家门口的,因为比较瘦小小时候经常受人欺负,张万钧每次看到瓜皮给人欺负都会帮他出头,那个时候人们总说这个小个子是瓜皮(瓜皮是西安那边的方言是傻瓜的意思),因为他受欺负从来不哭,也不说话,更不会还手。张万军那个时候帮他出头也是因为以为他是瓜皮,他见不得人家欺负这些人,或许从内心来讲,张万军是一个善良的人,当然这些年他混的好坏与否我们不谈。瓜皮也因为张万军的无心之举,把张万军当成了一辈子都要追随的人,之所以高中毕业不上学了,张万军的榜样作用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瓜皮不上学之后就一直跟着张万军,在他眼里张万军是他大哥,也是偶像。
“瓜皮,你不要乱讲,你这是看不起你大哥哎,今晚这帐万军结了。”妃子看着张万军奸笑着
“是的,瓜皮你说错话了,自己喝一个,你军哥是没钱的人吗?哥哥们在商量大事,才愁眉苦脸的,”十三也明白了妃子的意思,一边给瓜皮倒了杯酒,一边说着。
张万军在旁边看这两个人一唱一和,笑了,笑完就说道“看你俩那个怂样,帐我来结,都陪我这个弟弟喝一个”
这四个人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在一起混了这么久,搞不到钱,老是这种状态不是个事。几杯酒一下肚,几句话一下来,都觉得应该要搞点什么,搞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搞得到钱。钱,成了今晚这餐饭的主题,如何搞钱成了这餐饭最大的难题。
这餐饭吃的很平常,吃饭的人也很平常,但这餐饭的的确确有他不平常的地方,这餐饭让张万军认识到自己现在很缺钱,必须要想办法找到来钱的路子,不然现在这种状态会一直持续下去,总有一天会让自己沦为人人都看不起的地痞无赖。这个想法就像一颗火星子落在了秋天的大草原上,一发不可收拾,如果要我把此时此刻张万军想搞钱的这个想法比喻成一个事件我能想到的最贴切的就只有——萨拉热窝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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