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我是一个盗墓的。
有一句话说:要想富,盗古墓。这句话也许在过去是对的,但在这个时代却大错特错。我做这一行已经快十年,开始时也曾幻想过一夜暴富,可是今天我已经看明白,盗墓这活计,发不了大财。
在我们那一带,行里的黑话,把从地里挖出来的文物叫做“料头”。经由我的手出土的“料头”,算起来已经不下千件。其中也有不少名贵的东西,但是真正赚大钱的,并不是我们,而是文物贩子。
他们将那些“料头”从我们手里以极为低廉的价钱买入,然后一转手,就以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价格,在文物市场抛出。
文物交易已经成为一个产生暴利的链条,而作为这个链条起点的我们,至始至终,都处于利益链的最底端。
两年以前,我曾经挖出过一个广口青花瓷瓶。我并不知道那个瓷瓶的年代,也无法知晓它究竟是官窑还是民窑的出品,因而无法判断这个瓷瓶的价格。当时,我把手上有“料头”的消息,放给了当地的几个买家。最后,以8000块的价钱,卖给了一个中学老师。
两个月后,有一天和一个同行吃饭时,他告诉我,瓷瓶已经被那个老师卖给了一个古董商,价钱是21万。
这看上去一点也不公平,我们冒着最大的风险,付出了最多,最终的获利却又是最少的。
这当然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我早已经习惯,所以并不气愤。话说回来,这个瓷瓶卖出的价钱还算是好的,很多时候,一件“料头”所能换回来的,只不过是几张毛大头。
我说这些,并不是为了要博取同情。我很清楚,盗墓是这个社会上最丑陋的职业之一,所以无论别人怎么对待我们,我都不会觉得过分。
带我入行的,是一个姓潘的老头。他的真名是什么,我至今都还不知道。我只知道,周围的人,都叫他潘老虾。据说潘老虾年轻的时候,是湖广这一片最顶尖的盗墓贼,发掘过大墓名墓无数。潘老虾曾经娶过一个老婆,他的老婆也是做我们这一行的,两人还曾经组成过一对小有名气的鸳鸯大盗。但是我却从没见过我们的师娘,也没听师父自己提起过。
而现在,我也已经有三四年没有见过我师父潘老虾了,也没有他的任何音讯。
我十七岁时,就开始跟着潘老虾。和我一起在他身边学手艺的,一共有七个人,六个是男的,还有一个是女的。我们都叫他师父,他也叫我们以师兄弟相称,我在里面排行第五。
潘老虾和我们,住在一个湘南粤北交界处的偏僻的山村里。他表面上是个泥水匠,经常带我们七个走南闯北去给人家做活。这个身份,是一个非常好的伪装。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带着盗墓用的工具,各个地方跑。发现有值得动手的古墓,便趁着夜深人静,一帮人一起动手,悄悄挖个盗洞,把里面的东西给挖出来。等到做完活走的时候,一起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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