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中科院博士被扣津贴找导师问原因被诬陷被判的消息在流传,甚嚣尘上,笔者前天听朋友说起才知道,看了一下这个消息,感觉疑问不是一般的多,昨天本着一个律师的道德和良心写了一个帖子,居然有人说我收了钱,我当然深知此人来自何方,是何居心。这位博士已被收押,孤立无靠,何人给我钱?我只是从职业道德和良心不泯的角度说了一下心中的困惑。
幸好,昨夜接到一同仁电话,说知道这个事情,对我非常赞同,我非常欣慰,当即询问相关情况。该同仁却三缄其口,我询之再三,皆不肯说,最后丢下一句话:整个过程李某没有殴打任何人!
嗯?我豁然开朗。看一下官方公布的消息,给李某定的是寻衅滋事罪,一看这个罪名有法律常识的人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寻衅滋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而纵观官方公布的消息,整个过程只是说李某把导师给堵了,根本没有殴打她,更没有殴打其它人,更别说什么情节恶劣了!那么又何来寻衅滋事罪呢?那么这个随意殴打他人的情节在哪里呢?他人是何人?
李某博士在里面珍重!
多嘴尽于此,诸君自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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